晚上好:我母亲节前病逝。我父亲今年已87岁高龄,老人家想把他和我母亲的共同财产办理遗嘱留给他的孙子(我的儿子),我姊妹4人,一个姐、两个哥哥,家中只有一个孙子。如何办理遗嘱公正?因我的儿子当兵在军校刚放完寒假返回部队他本人不回来行吗?还需要我们姊妹共同签字吗?还有什么没有考虑到的帮给解答一下。上述说的共同财产是一套60平的住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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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母的房屋你母亲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享有的一半产权应作为遗产分成五份分割,你姐姐、哥哥、你及你父亲各享有一份,剩余的一半产权归你父亲享有,因此,如果你父亲要想把这套房屋产权全部赠与给你儿子,需要你姐姐和哥哥的同意才能进行公证,否则,即使你父亲公证了,其公证的内容部分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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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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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他几个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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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母亲已经去世,这需要先办理继承,你父亲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有需要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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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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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立一份遗嘱,之后到公证处公证,需要您姊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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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