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好:我于2011年因给他人担保逾期未还被银行起诉,开庭时间2011年8月31日。因为涉及取款人并非贷款人本人,所以感觉并不会百分百败诉。但至今日仍无判决。据另一被起诉人讲在第三被告处见过判决书,说我们胜诉。我不相信他的话,认为仍未判决,因为判决书应该交给我本人。想问一下,这种案件在开庭后最晚多长时间出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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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立案起算的,不是按开庭日期算的。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6个月。
至于何时送达到你手里,这个真说不准,有的压一两个月甚至半年的都有。
追问:您好,因为是帮朋友做的担保,开庭时都是律师去的,我一直没参与。也不知道主审是谁,这种事也不好意思去法院问。不过朋友说见过判决书了,我们胜诉。我只是因为朋友担保多而不太相信他的话。如果按照蔡律师您的意见,从立案算起我的案子已经1年零10个月了,看来已经结案的可能性很大了,是吧?是不是被起诉人有拿不到判决书的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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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情况而定,最好去问一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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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件都是不同的,你可以去询问一下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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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出判决的日期也不好确定,建议您去当地法院打听一下您这个案子的审理法官,问一下审理法官案件进展情况,如详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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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长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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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案子不太正常。去找办案的法官问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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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诉讼是六个月啊!二年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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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李春雨律师回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建议多催一下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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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