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五岁小孩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小孩在城镇上学,我们都在城镇务工,对方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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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1年6月1日之后2012年5月30日之前采用下列数据计算。(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川高院数据为准)
二、各项指数: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1元;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40元;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105元;
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6952元;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15461元/年×20年=30922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15461元/年×(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 15461元/年×5年=77305元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5140元/年×20年=10280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5140元/年×(80-X)=★元
C 年龄 X≥75岁 5140元/年×5年=25700元
四、丧葬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6592元/年÷2=13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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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如当场死亡则无)、护理费(如当场死亡则无、住院伙食补助费(如当场死亡则无)、交通费。其标准为丧葬费15744.5元(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 31,489元),死亡赔偿金如在城镇居住生活的证据充分,则主张按城镇计算,应为17899元x20年(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899元)。所有项目计算后扣减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的金额后,超出部分再按责任分担。。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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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有争议。小孩本身属于农民,不能工作,但父母确进城务工。 我个人支持按城镇居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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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方过错大小一般依据事故认定书确定;
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赔偿时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4、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5、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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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