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不到两个月(试用期内),昨天老板以工作不积极为由要吵我鱿鱼,而询问了其他级别较高的同事后印证了自己的猜测,是因为最近招了一个研究生和一个老会计进来,老板为了节约成本才要辞退我。想请问律师,试用期合同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时间内吗?老板的这种做法违不违法,要不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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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解除合同,可主张一个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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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解除合同,可主张一个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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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合同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试用期内单位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解除。
3、违法解除单位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本案就是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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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提前三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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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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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