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青岛)与丈夫(江苏淮安)相识三年,于2012年8月胁迫登记,期间多次家庭暴力,同年11月份分居想办理离婚,但对方一直不同意。2013年2月以同意离婚为借口见面,后骗到北京实施家暴。在北京报过案,回青岛之后,他又伙同他人,将我家里的房门撬开换锁。我去公安局报案,他在门口守候,等警察离开后,开车将我劫持。从青岛一直开到他的老家淮安洪泽县,行至偏僻处殴打并想将我推下湖。期间我用玻璃将其脖子划伤,后来他去医院做了手术,我趁机跑了出来。想咨询一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我划伤他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谢谢

刑事案件
2013-03-08 20:11: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多少钱可以构成债权债务
1109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3980
房贷提前还款手续费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房贷提前还款
房贷提前还款手续费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购房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
购房贷款利息
购房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