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年投资了一个企业,投资金额将近三千万元,当时预计二个月就能生产,由于政府的原因一直到现在还没生产,所以当时借了一部分高利贷,借款利息四分,每月支付,一直付了8个月,后来确实支撑不了了,他们就叫我打利息欠条,然后就息滚息,我没照办,可是他们吵得我没法安身,我现在真的没办法了,想请你们专业人事帮我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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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所以,在四倍之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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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差人家钱,依法应归还,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的利息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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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所以,在四倍之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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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