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7月1日出的交通事故到现在还没有和肇事者协商处理。
我受害者当时事故造成我的脾脏破裂被切除,下巴骨折,胸脯、脸上和手掌被烫伤,胸脯和手掌植皮一次,住院期间医药费他交了12万
我骑的摩托车(手续齐全没买保险)他开的小车(手续也全有保险),他是全责。
到现在我把这件事情已经忘得已经很模糊了,就在昨天晚上,他来找我们处理,建议我们尽快上法庭解决这事情。伤残鉴定还没有做,我是陕西省宝鸡人农村户口。
请求各位律师帮帮我,该如何应对,如何处理这件事。 在此感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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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讲的情况,您的伤情已构成伤残(具体以法医鉴定为依据)。您应该向法院起诉,具体的赔偿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在起诉时,是应当将对方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请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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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涉及诉讼时效一年问题,治疗终结起算,不行可以由交警出具调解终结书再到法院起诉。脾脏破裂被切除青年可能定8级伤残,起诉前由交警委托,起诉后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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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是赔偿计算依据,但如果在城镇居住、务工一年以上,建议以城镇标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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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镇标准索赔,需要在城镇务工、居住一年以上,提供社区、派出所证明,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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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做伤残鉴定,找律师代理起诉,问题不是很难,关键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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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偿;要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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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