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正月16日早上,我驾驶农用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水泥路上,摩托车与我同向行驶,在我左转弯离南面路边50公分左右的时候,摩托车从我左侧超车,我立刻采取刹车,结果还是没超过去撞在我正驾驶门上, 我立马拨打了110,并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摩托车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没带头盔,而且摩托车是黑车,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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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摩托车驾驶员承担,具体由交警认定
追问:我刚转弯的时候后面是没有摩托车的,摩托车是我转过来以后,快要从岔路下去时候以很快速度行驶过来的,我看到车就立马刹车了,摩托车没有采取刹车,交警到现场看摩托车的时候,车还挂在四档的位置上《这车一个四个档》,这方面交警在做认定的时候会不会考虑进去呢?
解答:交警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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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摩托车驾驶员承担,具体由交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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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