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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湖南,在广州多年,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同意离婚,怎样在广州办手续?手续间便吗?

其它
2013-03-04 00:32: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有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的可以
  • 只能起诉离婚了。其中一人在广州办理了居住证一年以上的,该人做被告嘛。
  • 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1、协商离婚的,则可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起诉离婚;2周岁以下的小孩会归女方抚养的,其它年龄的小孩应当根据哪一方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的角度决定抚养权归属,也就是说根据哪一方能让小孩得到更好的照顾和生活,则抚养权归谁,未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 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不能,必须回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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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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