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的房间没有装修完,租房一套,当时房东要求必须签订半年期限合同,答应三个月后如有合适人租,她同意由她转租,但是三个月后我搬走,给了两把钥匙她也要走一把,当时对我要求很苛刻,我住进去的时候答应,来时什么样,走时房间设施和环境怎样,但是她提出无理要求,让我给付保洁费200,还在当时租房的淡季提高房间,我租房时,这是房子最好出租的时间,房价1700元,但是在淡季她要租2200元,有人去看,她提出的价格都给人吓跑,我提出退押金,她总是推托有事情活着生病,现在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但是押金还是有很多借口推托,还挑出一些用具损坏,我也同意赔偿她,怨自己开始没看好,但是现在租房合同已经终止日期,她还是不予退还押金,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