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女友都是外地户口,想在芜湖按揭买房,女友有公积金,我没有公积金,给售楼部打电话,他们讲如果户主只写我女友一个人的名字,公积金贷款比较多,而且可以享受优惠,如果这次买房用我女朋友的公积金买房,户主写她一个人的,但是首付我自己付,以后按揭我俩共同承担.在婚后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属于谁的,万一离婚的话,房子该怎么分?麻烦帮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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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不动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
2、达不成协议,由法院判决。其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未还完的房贷成为个人债务。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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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按揭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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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双方可以就此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确认该房屋首付款由你支付,
其次,保留你支付首付款的证据,若以后发生纠纷,可以此主张权利、
最后,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可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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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