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去年六月份从我这借了五千块钱,他是邢台的,我是唐山的,当时写了借条,七月底还我,但是现在都没有还,五千块钱其实不多,如果不给不要了也行,但是我不满的是他的态度,现在也联系不上他,如果给我个说法也行,但他杳无音讯,能联系上他的爸爸,我想问问该怎么办,我想法院起诉,但是不值得,五千块钱还不够律师费呢,但是我就咽不下这口气,我想问问怎么办,谢谢。他爸爸说联系上他,确定有这件事之后就还我,但是他爸从去年11份开始一直说联系不上他,我咨询了一下别的朋友,他们说打官司请律师都得几千块钱,五千块钱都不值得打官司,但我又不甘心,之前我向他要钱时,他还威胁我如果我去法院告,会有我的后果,不过当时的聊天记录删了,没证据了。我不知道他写的这个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内容是这样的: 借条 今2012年7月26日,XXX向XXX借款伍仟元整,于一个月之内还清。特此依据 XXX 2012年7月26日 (第一个XXX是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