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做些企业在北京君太上的专柜上班,今年一月17号公司因为财务纠纷他在君太撤柜了,我们也算是被动辞职,一月底我们找他要工资他说按照正常程序发工资,我们是每月15号发,2月25号我给他打电话说这连天发这不3月1号了还没发,我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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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来说,超过15天就可以认定为拖欠薪资了。原来的专柜的公司跟您签订劳动合同了么?给您上社保了么?您可以去找他们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去劳动部门进行仲裁,建议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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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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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 劳动局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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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协商。
其次,到劳动局投诉。
最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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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三个途径:1、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申请劳动仲裁;3、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我认识一个叫小小鸟调解委员,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帮助的,其电话:685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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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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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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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催要,没有合理答复,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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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