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就职该公司,任职网页美工,3个月试用期后未与公司续签正式用工合同,无保险,每周单休,工资由当初定的2800元/月降为1600元/月。直到11月30日口头通知我放假,并承诺于2012年12月底前结清拖欠我的2个月零17天的工资,放假期间的工资未提。2012年12月2日正式离开公司回家,期间也未停止为公司工作。直到2013年春节过后,公司未主动联系我领取工资,多次打电话借口在外地一直推脱。我由于工作原因,很少接触公司文件。工资发放是现金形式,并在工资的考勤本上签名,只是有一段时间很少这样做了。我只有录音,这样能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回拖欠我的工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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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1、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您需提供证明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入职登记、应聘表、工作往来邮件、工作证、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文件等等,均可用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录音材料也是证据的一种,但最好有其他的相关文件予以佐证。2、就您目前的实际情况,您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赔偿金等。3、就加班费,您应提供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否则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支持。4、就社会保险,可向劳动局提出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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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听你录音的内容。另外,除了拖欠工资你还可以要求试用期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公司补交保险及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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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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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并向劳动监察投诉解决保险未缴纳问题。录音是否有用建议找律师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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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发拖欠工资,除了录音,尽量再搜集一些其他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作服、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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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