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大父亲因多个高利贷借钱,欠下巨额的欠款,被多个高利贷起诉,朋友的母亲知道后提出离婚,离婚后还有几个高利贷陆续起诉他们,因他们的房产是夫妻俩联名的,所以我朋友的母亲也需要负连带责任,春节前法院已经将房产拍卖了,现在出来的财产分配方案是,先将拍卖所得款分成两份,朋友的父亲按44%分配给起诉他的人,朋友的母亲那部分则按91%分配给起诉他的人,有5个人需要负连带责任.最后朋友母亲那部分一分钱都没有返还回来,感觉这样的方案有问题,他父亲这部分分配不完就由他母亲那部分分配.就只是几个人需要负连带责任而已,不应该这样分配的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