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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想请问一个一个问题: 那个男人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已经走了5年的时候了,那时候孩子刚一岁多点。 他们一直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的。而且 现在他和女人也已经有了孩子,而我这边这个孩子他一直都没有尽过一个为父的任何 责任,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起诉他们重婚罪成立吗?同时,我如果提出离婚,可以把孩子的抚养费(包括这5年的)都要回来吗?因为孩子一直是我一个人带着的,而且所有的花费也都是我一个人出的。 请尽快给予回答好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08-04-01 22:04:3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他在没有与你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和别人形成事实婚姻,你可以告他重婚。
  • 那怎么搜集证据呢?这证据一般都包括什么东西啊?
    象他发过来的协商离婚的短信算不算是证据?
  • 如果短信上说与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倒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结婚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重婚,你需要收集证据就是证实他对外宣称与该女为夫妻,如果你不方便收集,可以委托律师。
  • 若证据充分可能会追究对方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近两年的扶养费。
  • 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罪。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举证难一点.你须证明男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居时间较长且持续稳定.提出离婚后可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 可要求公安派出所调查,或居委会作调查。
  • 他在没有与你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和别人形成事实婚姻,你可以告他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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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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