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对一审情况不知,收到传票也是审好了。中途向湖州中院起诉,后借款人和中院法官说和我姐夫本人无关的,是借款人自己借的并且他会还的,故暂时不上诉了。本以为事情过去了,谁知道二年后(2013年2月5日)再次收到传票和执行裁定书。把我姐夫唯一的一套房产已查封(房产证上有儿子50%的房权)并且3月后要拍卖。我姐夫和姐姐二年前已离婚,儿子跟我姐姐的。现在我们急死了个,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律师帮我们想想办法。谢谢!
借款人还有二个担保人都是他的二个哥哥。我姐夫正好当时也在现场,借钱的老板娘说叫我姐夫见证一下反正你们是一起来了的,所以就在借款人上面的空处写上了名字,成了被告借款人。和原告根本不认识。所以我们现在想重新再上诉。请求律师帮我们想想办法。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