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两年合同还有十个月到期。春节放假前一天,管人事的告诉我公司决定让你离职,我要求公司应继续履约。等节后再谈并应提前一个月给我书面通知。节后第一天上班公司老板及相关人员以扣发我一月份工资做要挟,要我签字办离职手续,并说我的公司有我的办法。不必谈什么法律!请问,我是先办完离职手续在投诉要补偿呢?还是不办手续一起要工资与补偿呢?
看来如能和大官认识,即发财。又可以违法,欺负穷人,就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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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单位辞退你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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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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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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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