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们公司是上海一家IT公司,2011年在和一家名叫上海冠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签订了一份合同,他们是专门做网络电话的,我们租赁了一个网络盒子,押金700元,合同现在还在,还有收据。因为我们的网络一直不行,所以今年想把盒子退回去,但打电话过去咨询,公司名称变了,现在叫上海办易启网络科技有限。(后来在网上查了一下,他们还有一个名字叫照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他们一直说查不到我们公司的信息,然后就不了了之,不愿意退回这700元的押金。这笔钱是小事,但感觉他们这种欺骗的手段太恶劣了,请问这种情况有什么对策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