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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在一家公司做了6年辞职时公司是否应给补足

劳动纠纷
2013-02-25 16:56:3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你因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否则,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等辞职的,公司可以不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要看是什么原因辞职?
  • 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违法的情形。如果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离职,依法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个人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 在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一年为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 得结合辞职理由确定
  • 你好,如果是自行辞职,无补偿金
  • 你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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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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