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离婚,离婚时候的条件限制及前夫家强烈要求,把6岁的女儿交给前夫抚养,但是前夫身体原因,无法照顾孩子,一直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现在我的经济条件改善,且我女儿已经满10周岁,孩子的爷爷奶奶年龄已经超过63岁,因为只有每到寒暑假期才接孩子过来,每次孩子都特别不愿意回去,请问,我怎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孩子的户口不想动,只是想让女儿来我身边就可以,还有我女儿的爷爷奶奶那面有四套房子,答应给我女儿一套,会不会因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就失去继承房子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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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想变更抚养权需要到法院起诉。至于孩子的继承权,按照正常情况讲,假如爷爷奶奶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说要把房产留给孙子的话,那么即使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变更,孩子也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孩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依法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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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变更抚养权需要到法院起诉。至于孩子的继承权,按照正常情况讲,假如爷爷奶奶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说要把房产留给孙子的话,那么即使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变更,孩子也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孩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依法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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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