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于2012,3协议离婚,因为他没有责任感,老是鬼混,还扬言把我父母要敢出去,我实在忍无可忍,就提出离婚。女儿三岁,他抚养费一分不给,车也归他,房子还要给他14万,但没那么多钱给他,就协议2013年4月前过户给他,但现在房管局需要把银行18万还完才能过户,我们协议上是过户后给钱,他现在执意一定要把钱给他,不然他要起诉我,我很了解他这种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关键我钱给了,他以后不配合过户,我又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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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否则,你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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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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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你们的协议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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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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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过户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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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