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年和一个亲戚合伙开家政,我出一半的资金,我亲戚出一半并加管理,我们都是先和客户签定合同再收取一年的服务费,然后再给客户提供一年的服务,公司效益一直都很火,规模也一天比一天好,每年的收益都有四五十万,由于亲戚关系在这两年内我也没有向公司分过一分钱,但今年亲戚告诉我因为他缺钱把公司的收取的这些费用几乎用完了(费用可能有50万左右,),现在公司没有运作资金到了破产的边缘,而公司又已经注册了,现在我也没有这么多钱,亲戚也没有钱,亲戚说把我的股份转移到他的名下,由他来承担一且问题,李律师我想问一下您,像这种情况我会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亲戚又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追究?如果打官司的话会不会认为是合同诈骗罪?如果我朋友把所有的资产都算上,还是够赔付这些合同款,哪他还需不需要来承担这个责任?他会不会被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