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因急需用钱买房,我弟弟给了我6万元同时他让我写了一份产权交割协议,意思就是6万元不需要还,但我不再拥有产权。产权证上有我父亲,我弟弟和我的名字。包括现在产权证上还有我的名字。2011年我弟弟去法院起诉我要求确权,但是我母亲要求他撤销了起诉。
因为小孩6月份要报名上户口对位的小学了,所以想过去上学,但是他们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而且态度坚决的说这个房子和我没有关系,一家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说这样的话,心寒!请问专家们,当时协议是否有效,我真的和这个房子一点没有关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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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应该有效的,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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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这份协议,那就是有效的。
鉴于你在房产证上的名字,你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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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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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应该有效的,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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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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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签定了协议的话,房子与你已经无关了.但你可以和他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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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应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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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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