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纳,不慎丢失借款人借款单据的留底联,借款单据有两联,一联做帐一联我留底,留底联等借款人全部还清借款给其开收据并把留底联一并归还,但是由于粗心,借款人没有还清借款我就把留底联给了她,借款人以没有留底联为由拒绝还剩余款项,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借款是否应由我来还?请律师帮帮我!我们单位领导好像有让我还的意思,但是我怎么也想不通,愁死了!
-
应该财务上可以找到是否还款的记录。
-
关键是否有证据证明欠款,如果确实无证据了,那么相当于对方还了,对方还了,你帐上没做,公司如果说是你收了钱不入,恐怕就不是损失的事了.
尽量找证据还款,找不到的话,与公司协商尽量少赔吧.
-
赞成杨文战律师的观点,尽可能减少损失吧
-
留底联相当于一个欠条,你都把欠条还给别人了,损失当然要由你自己承担,除非你有别的证据来证明他确实未还款。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