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友2012年8月31日领证结婚(我户籍河南许昌,他福建连江苔菉),给予礼金99900元,我给予父母一人2万。随后半年他一直不出去工作,让我买家具买首饰,花光了我身上剩余的钱,他对我一直不好,本来年底要办婚礼,他叫他父母不办婚礼,并想和我离婚。我2月5日回到老家过年,18日查出怀孕1月,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要是提出离婚留孩子,法院会怎么判?他应该付我多少生活费,我因为要与他结婚已经辞掉了当地的工作,现在也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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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你提出离婚,且男方同意离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经济补偿,离婚时,如你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经济补偿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男方经济能力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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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你提出离婚,且男方同意离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经济补偿,如离婚时你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经济补偿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男方的经济能力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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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