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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度搜索到;”专利过来补正期没补正,被为撤回,就不存在申请了,没有了专利申请,也就没有了优先权”。 2.去年12年9月份申请了一项专利,13年1月份收到了第一次要求补正,因为仓促写的不好,修改又不好修改,省不得放弃,想再提出申请要求优先权,是否上诉所说的那样,不享有优先权了。

知识产权
2013-02-22 15:28: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只要在自申请日以后一年的内要求优先权,都可以的,不管有没有视撤。如你所说的情况,你是享有优先权的。你这种情况最好是请专业的人员替你做。我是专利代理人和律师,如果有需要,电话联系我。
  • 只要在自申请日以后一年的内要求优先权,都可以的,不管有没有视撤。如你所说的情况,你是享有优先权的。你这种情况最好是请专业的人员替你做。我是专利代理人和律师,如果有需要,电话联系我。
  • 撤回的可以作为优先权申请,只是前后的方案是相同才能作为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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