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为感情问题,已经分居6年了,在此之间,老公没有给孩子一分的生活费,现在我无法在忍,我要提出离婚我要如何办理,我不想看见他,用什么途径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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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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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开庭你们双方都必须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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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应诉及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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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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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协议离婚,签署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对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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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起诉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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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划分。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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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开庭你们双方都必须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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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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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诉讼法院解决,老公有过错,可以多分财产,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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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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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