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我妈结婚后就入赘外公家当上门女婿,一直都承担着抚养外公外婆的义务,现我外公外婆年纪续年迈。现在想住着的那间房子的(泥砖瓦房)己经有30多年的房龄了,加上现在这地势偏低,周围都盖起了楼房。一下暴雨就会有水淹的危险,我爸妈就想把让外公将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转到我妈名下再建楼房,去国土资源局咨询时,因为我外公外婆有4个女儿,要求是我外公外婆同意之余还要其余3个女儿没意见,同意签字后才能把使用权转到我妈名下,但是她们几个怎么协调也不愿意,见也要占一份,还说什么我不签名你这辈子也甭想盖这楼房,哪怕盖上去也给拆了之类的话,吵得不可开交。让她们一起去居委会处理,她们也不肯去。我想了解我外公外婆他们都同意把土地使用权转给我妈,为什么还一定要其他3个女儿同意?我们该怎么去解决这些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