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20岁男子住在女方家(包括父母)长达半年,期间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期间两人保持恋爱关系。后女方父母知晓,女方不承认恋爱关系,获男方数万元赔偿,女方立字据证明不再追究。现在是否可以再告其强奸?男方不承认强奸。
-
不能告其强奸。因为发生关系时女方已年满14周岁且是恋爱关系。
-
你好!不能告其强奸。因为发生关系时女方已年满14周岁且是恋爱关系。
-
自愿发生,已经年满14周岁,不构成强奸。
-
您好,不构成强奸;
-
不能。。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女方已满14周岁了,不能告强奸。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
不是强奸。
-
这个真有强奸的话,可以报警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