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精神性疾病,男方花言巧语让女方签下离婚协议书,协议里女方一点财产,住房都没有,子女不同意,男方上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判还是按协议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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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均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夫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又没有其他影响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调解和好。对于患有精神病一方久治不愈,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等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追问:那离婚协议书还会在法律上奏效吗?协议上已注明女方无任何财产,且双方已签字,女方亲属有权向男方所要生活及房屋上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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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书有无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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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证明女方确有精神病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书。
追问:律师先生您好,女方精神疾病是六年前发作的,这能够作为她在法律上的向男方支付以后的一些医疗及生活上的一些保障的依据吗?如今没吃药,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并无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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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精神病,建议男方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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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未必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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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精神病,建议男方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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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精神问题的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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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