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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是2011年5月20号结婚的,现在没有孩子,也没有债务,金钱方面全是属于自己的,谁挣得属于谁,男方家父母修的房子,结婚后住在里面,女方和我协商好了,她不要我家一切东西,如:电器,家具等,只要她当时陪嫁的,如:被子,褥子,电动车等,结婚时,买的三金(戒指,项链,耳环),她也只要耳环,其余的她都不要,至于她给我买的戒指也没有具体说明要还是不要,结婚时,给她的彩礼,她说会退给我一半,也就是5000千婚后,她父母给了我们地基,我父母拿的钱,修了一栋3层的楼房,共花费:6.9W左右,但是当时我家有事,问她家借了3.5W左右,现在我们商议后,房子我不要了,她只需要退给我修房的钱,这个钱,我们还没有算好,而且当时我家花了6.9W修的房子还要减去她家借给我家的钱,剩下的钱她一分不少的退还给我家,其他的没有什么了! 我看了很久离婚协议书的写法,但是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去写,麻烦哪个律师有空,帮我写个电子版的,谢谢,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13-02-20 2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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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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