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有一处房产,与一外地女性长期同居,我想问,如果我弟弟立遗嘱把房产给那女性,我们当哥哥姐姐的是否就每有继承权了,另外,我弟的房产是我父母留下的,请问您我们如何能取得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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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以登记为准。第一,如果该房产登记在您父母名下,且父母均已去世且未留下遗嘱,则该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是您父母的所有子女,在其他继承权人有异议的情况下,您的弟弟无权一人独占。第二,如果该房产登记在您弟弟的名下,他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其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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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是否登记在你弟弟名下?如果房子登记在你弟弟名下,那么你弟弟对房子有独立的处分权,有权决定将房产赠与给他人。如果弟弟留下遗嘱,那么房子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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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还登记在你父母的名下,你们就可以主张继承分割,如果登记在你弟弟名下,你们无权干涉他如何处分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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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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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有遗嘱的话要看着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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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你父母的遗产,你们可以起诉要求继承分割,如是你弟弟财产,他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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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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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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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话 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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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有你弟弟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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