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零五个月,现有一个16个月的女儿。结婚后四个月我检查出患有慢性病,【以后的一年基本是分居,男方未给过任何治疗费用】现在我提出离婚可不可以向男方要赡养费,男方不要孩子又能要多少的抚养费。可不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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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包括现在起至18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如需帮助,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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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以适当的帮助而不是赡养费,孩子抚养费是从现在到18周岁是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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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2以内一般判归母亲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男方有能力和愿意一次性付清也可以。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均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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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能要求女儿的抚养费用。其他费用可以要,属于争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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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2以内一般判归母亲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男方有能力和愿意一次性付清也可以。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均分。欢迎来电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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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