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是2月5号份发工资;发放工资时财务多发了一倍‘员工知道了就离开了公司;请问那个员工会受到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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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多收公司的钱,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上的事由,构成不当得利。公司可追回多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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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进行返还,但公司应当尽到通知义务。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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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不当得利,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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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他,这属于不当得利,法院会判还给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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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来电咨询,我们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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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回,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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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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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要求员工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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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你们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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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