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房子,房产权是我爷爷的名字,房子面积有546平方米,我爷爷很早就过世了,来不及办过户,现在马上要拆迁了,我有三个姑姑,一个大伯,我大伯下身天生一级残疾,都是我父母在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现在我三个姑姑都懂得她们也可以分家产,我奶奶健在的时候就把她应得的部分全部过户给我爸爸,1.我想问问我三个姑姑能得到多少?2.法律是有规定父母的财产子女都可以分到,我爸同意她们的部分给她们。她们还是不来给我们公正证明,法律可以强制处理吗?或者说她们一段时间不来处理,法律可以理解为她们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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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如果在继承事实发生后,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话,就实际继承的遗产。你三个姑姑对你爷爷享有的房屋份额,各享有五分之一的份额。具体可以来电话咨询。我们将给你更详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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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奶奶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没有,该房子应由你父亲、大伯及三个姑姑五人平分。如果他们不来处理,不能强制也不能视为放弃,建议起诉要求析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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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子应由你父亲、大伯及三个姑姑五人平分。如果他们不来处理,不能强制也不能视为放弃,建议起诉要求析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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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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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