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再婚前,有两套房产,一套有房产证(农村集体产权房屋写的是父亲名字),一套尚未办理完毕(父亲再婚后一年房屋在原址上进行了翻修),继母有一处房产农村集体产权,是与其前夫共有财产,并有一儿一女一孙女及一外孙,我父亲有一儿一女,儿子已婚育有一子。
父亲再婚前与继母有口头协定(无书面证明),男女双方的财产对方不干涉,现我村计划旧村改造,具体时间未定,如果期间如果父亲去世,如何分配?现继母认为第二套房屋属于婚后财产要求分割,她是否有分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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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个人的,如果父亲去世,开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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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财产是个人的,如果父亲去世,开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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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