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6日到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月工资1500员,到工地施工,月工资5000元,施工时间是从2012.8.1到2013.2.6,期间没发一个月工资,于2012年10月20日和2013年1月10日分别领取了500元生活费。于2012年2.6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现打算劳动仲裁,想离开原公司,重新找工作。请问仲裁请求该如何写?需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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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合同,工资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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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为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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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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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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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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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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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