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四个子女,姐、哥、弟和我,我已近28年前就离开家乡进城安居,当时父母分给我房产给弟拆建了新房,后父母不想与弟一起住,我又出资最多与兄弟一起为父母做了2小间住房,父母都80多岁了,身体一直有病多年来,都是我为其看病,主要为他们提供生活来源,最近父母招子女一起开会,把现住的房屋立约归我,手续如何合法办理
咨询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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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形式处理,一种就是你所述的开家庭会议,作份赠与协议就可,或作遗嘱协议书,让其他的子女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并签名捺手印。另一种方式就是当达不成协议时,父母可以直接立遗嘱直接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指定给你。不过后一种处理必须目前所有的房产证上都是你父母的名字,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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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其他三个兄姐都签字即可。
如果不成,那就要看要看“2间小房”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那就简单了,直接写个遗嘱就可以了(让村委会或社区干部见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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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属于赠与,一般应当先经过公证,再办理过户手续,公证费用2%,具体手续和费用可以咨询一下过户地的房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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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赠与的 可先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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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签订协议后进行公证,而后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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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