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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是协议离婚。离婚后我和孩子暂住在父母家里,我本人也没有固定工作,孩子一直是我的父母帮忙照顾,已经三年了,一直没有付过抚养费,还经常来打扰我和孩子,还有我父母的正常生活,我该怎么办呢?

民事相关
2013-02-17 16:11: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法定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不高于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可以协议抚养费数额,但是不得影响子女健康成长。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止,子女年满18周岁,尚不能独立生活的不在此限。
  • 如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
  • 直接交涉不成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你可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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