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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份广西省郁林县(现玉林市)土地房产所有证,郁孛第******号,上面写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笫二十七条............,均作为本人等私有产业,所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县长**(印章),之后是各地块明细和四面界线及县俯印章。持有人当然是我爷爷奶奶爸爸等一家人,现请问:此证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
2013-02-15 18: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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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