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前夫心理变态,生活作风不好想跟其离婚。得知后他经常威胁恐吓我,家人,以及同事。还扬言离婚之后也不会让我好过。经过法院我终于摆脱了这场噩梦。可现在得知我过的比他好,他又千方百计打听我的电话号码,让好多人借警告之名恐吓我及我现在的未婚夫,扬言不会让我好过。还在我工作单位附近的电线杆上写一些侮辱诽谤我的话,还诽谤毁坏我的名誉。年三十晚上驱车在我未婚夫村里,散发一些侮辱诽谤我名誉的传单,明知是他,可我没有直接的证据,打他电话,拒不承认,还知道此事。像他这种行为,我要怎么办?是报案,还是到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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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报案,搜集证据,然后起诉。
追问:我前夫在我们一所学校看宿舍,得知我说去学校找他领导时,(因他很爱面子)他显得很害怕,很心虚。打他电话,不接,让陌生人转移话题。去报案,派出所不予受理,说没有伤害不够立案条件。这种情况不能立案吗?名誉受损不算受害吗?我能去他学校找领导协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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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