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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面部和左手部完全被火烧毁的人。在经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以下简称胡)。于2012年4月12日结婚。从相识一年以来几乎没有联系过。仅仅只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去过他家吃顿饭而已。几乎不了解他和他家的为人,对于他的品行方面可以说是知之甚少。婚后才知道他是一个好吃懒做,没有自己主见,更是对父母,姊妹唯命是从的人。一家人都不讲理。婚后甚至于提出要我和娘家脱离关系(因为我是父母抱养的)。娘家父母不苦大钱,妹妹上大学。弟弟还没有成家。怕我娘家父母不安好心,会把我当成摇钱树,剥削我。在我怀孕期间不闻不问,为了让他打工,我们吵了,打了无数次。有了钱全部交给父母。我是分文没有,而且一家人偷拿我钱。不但如此,处处限制我的自由,甚至对我的面部直接言语侮辱。在坐月子期间胡一家人更是串通一气处处糟蹋我,我总是跟胡要吃的,胡总是处处以种种理由搪塞我。,还动手打我,言语讽刺我。因为我是生了女孩。当时因为种种原因后来奶水没有了。(这一切经过胡的亲口承认的,按照农村人的说法是要拿媳妇的头,)胡还让他的母亲抱走孩子,声称孩子生了,离了我照过,有她奶奶就行了。我没有办法月子里23天回了娘家,孩子被他家抢走了。我就一人回了娘家。在娘家过了43天后经人调解回了家。一个月之后又被他的父母打了,孩子被他妈藏到了他堂哥家。他不但不了解前因后果反而对我和我娘家人言语侮辱,拳脚相加。甚至以刀乱砍。直接撵我滚出大门。我临走时砸了家里面的东西。左脚被他和她妈推到开水瓶上烫伤了。当晚进了当地派出所调解,由于我脚伤严重,无法带孩子,孩子暂由胡抚养。我则是由娘家带回去养伤。当时我向胡提出了离婚,他也一口同意。我们各自提出要孩子。从此以后再无任何联系。12年8月24日,下达判决书,不予离婚。半年即将到期,我将再起诉。我坚决要孩子。他现在的态度是孩子他要,我必须出抚养费。我还不许看孩子。现在就已经不给我看孩子了。因为孩子还小,他家可以控制,去他家更是打骂我。我能要回孩子吗?经过和胡的生活期间,发现他就是有点二百五,与常人有异。他和他家人处处乱讲,坏我和我家的名声。就是摆明了借我肚子生孩子。我现在是实在受不了了。请大家帮帮我

民事相关
2013-02-14 10:50: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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