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五口,父亲,母亲,大姐,二姐和我,70年代我和姐姐分别是67届,68届,69届。我们分别在70年都去农村插队落户。当时我们3人的户口全部被注销了。74年因为父母没有人照顾,我的户口迁回上海。88年我去日本留学。母亲88年去美国定居。我们的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的户口,而我们当时出国的人户口也被强制注销了,但是国外也不能让我们报户口,所以真是有点莫名其妙。然而90年代出国就不必强制注销户口。我出国后,拼命打工,父亲的所有费用,保姆都是我承担的,上海94房产政策下来后,我又给父亲钱让他买下了售后公房。不幸父亲96年去世。我的房子产权人因为是父亲的名字,这房子成了遗产。我在日本漂流了23年,2011年回国,本着哪里来哪里去的户口政策,现在我一个人户口又迁回了我的家。今年我的母亲87岁,叶落归根,她也想回上海定居。但是我母亲因为年纪大了,走路需要依靠轮椅,而我的家在4楼她根本上不去,所以想把房子卖了换1楼。但是二个姐姐不愿意签字,她们要求分父亲的房子遗产。她们自从70年户口被注销插队落户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将户口迁回来。而且在父亲生病期间,她们也没有帮助父亲,父亲很失望。写了信给母亲诉苦。父亲虽然来不及留下遗书,但是父亲曾经告诉母亲,房子将来留给儿子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我的二个姐姐生活都很好,她们不仅有自己在上海的住房,而且她们的儿子在上海也买了婚房,她们只是钻了94房产政策的空子。在此我想问的是,我是否能享受上海94房产政策,因为我无疑是父母的同居人,虽然我出国被注销户口,但是我的户口依然是按照哪里来哪里去的方针。如果可以我也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点利益。现在我在洛杉矶,准备带母亲回国处理房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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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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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只能说可以争取一下!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追问:律师您好!很高兴看到您的评论。希望我和母亲能够本着哪里来哪里去的户口政策,争取到自己的权益。现在这房子的百分之50是母亲的,另外百分之50是父亲的遗产,然后我,二个姐姐,母亲4人平分,每人12,5.而对家里的贡献只能由法官裁决。所以我准备带母亲回国解决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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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母亲可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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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