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风险有三个方面:1、以公司出面担保,不如用公司财产进行抵押,以防止公司为躲避责任转移财产;2、双方各控股50%,当出现意见分歧时,会陷入公司僵局,严重影响公司经营,进而导致还贷艰难;3、投资方将1亿元自用,风险难以估量。
追问:谢谢您给我提出的几点建议。不过我还是有不太明白的地方,假如出现分歧导致还贷困难,是他更受影响还是我们这一方,银行会让谁承担责任?还有投资方1亿自用,具体有什么样的风险?
解答:您好。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般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还款压力是一样的,但是股东个人没有还款义务,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投资方1亿元自用,您就失去对资金的控制力,风险难以估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