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钱给我和老公首付买房子,房产证上也写上了我的名字,昨天拿到房产证后,公婆让我签一份收据,证明房子是他们出资买的,我是不是签了,产权就不能享有了?急 等待您的回复
-
按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房屋,房屋权属证书上也有另一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你公婆的行为即是对你夫妻的赠与,不管证明是否是他们的出资,你均有该房产一半的产权。不用担心。
-
签了就证明他们出了一部分钱,如果婚后离婚的话,在房产分割上要给予相应的补偿的。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签了的话,你有产权的,只是将来离婚分割房屋时,要把他们出资的这部分还给他们。
-
这倒不是,就是以后一旦分割,你份额会比较小。。如有不明,来电或来所咨询。
-
首先,房屋产权有你的,已经登记在册.所以你不必担心.其次,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房屋,房屋权属证书上也有另一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