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父亲和我继母结婚组建家庭,他们各自带有一儿一女,一共四个孩子一直生活在男方,2011年在男方家盖了楼房(其中我父亲出资20万元,继母也拿出4万元,我出了3万元),同年继母家原来的老房子拆迁分得两套商品房(此拆迁的老房子是我父亲出资装修的),现继母要求分割房产:她拆迁所得的两套商品房在全部拥有的情况下我父亲的楼房她也要分到一半。
1.请问继母这种要求从法律角度是否合理?
2.如返还她出资的4万元,我家的这套房产是否就属于我父亲的?
3.我的意见是她的两套商品房分别给她一儿一女,我们的楼房归我和弟弟,当然她可以一直住在楼房里住,直到百老归天。如果这条协商不成可能会走法律程序,那么我们应准备哪些证据?
由于弟弟已到结婚年龄,急等房子谈定后才能结婚,感谢好心律师的细心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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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家庭内部 协商处理为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从法律上只能确权诉讼,要看出资的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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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