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XX小型轿车一辆。申请人应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预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我想问下 为嘛是30日内起诉 而不是大家说的15日内啊? 还有就是我车有全险 这种情况下可以保全我的车辆吗?会不会涉及到违规?还有裁定书上所写出的那些条文规定貌似都跟我这个不相符啊!谁能帮我解答下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