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购买的房屋赠与给儿子后,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本赠与给儿子的房屋出售给他人,并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父亲是否有权出售已经赠与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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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如果没有过户,赠与行为不生效。赠予后没有办理房屋过记手续,又以所有人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第三人善意,支付相应费用,这个合同是成立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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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而定。房产赠与生效条件较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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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之前没有过户给儿子,父亲可以撤销赠与!父亲可以处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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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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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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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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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赠与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可以出卖。
追问:律师您好,因为当时所购买的是农村的房屋,在与儿子签订赠与合同时,购房款未付清,土地使用证还在原房主手中,所以当时没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但赠与合同中提到父亲取得土地使用证后,与儿子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父亲在儿子不知情时将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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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赠予后没有办理房屋过记手续,又以所有人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第三人善意,支付相应费用,这个合同是成立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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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屋如果没有过户,赠与行为不生效。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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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