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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老婆以帮忙选购和田玉为名赚取不义之财,让老公的同事朋友到她的店铺等一会,10分钟的样子,她就拿来了一堆的首饰供大家选择试戴。告诉我们她拿给大家的货没有赚一分钱,是好心帮忙选购的,当大家要求价格优惠点的时候,她还说这不是她的货做不了主,她拿成多少钱就卖给大家多少钱,没有赚一分钱 ,还当着所有人的面(假装)打电话给玉首饰的店主 询问价格是否优惠 .选购的时候没有明确向大家说明要收取什么好处费的,以及收取多少比例的回扣或者好处费的。一个同事试戴其中一个手镯的时候,感觉是之前老板娘还没有来时自己逛的那家店铺看中的那款,并且当时还问了那个老板价格的,是3500元的卖价。于是这个同事就借口上厕所,去看了下之前逛的那家店铺那款3500元的手镯还在不在,结果那个老板告诉她别人拿去试戴了,同事就拿着这个手镯问她是不是在二楼电梯口那家拿的,她回答是记不清了(显然是借口,如果真的记不清了 ,这么大一堆首饰价格不等, 店铺不同,这个老板娘该怎么把这一堆玉首饰还回去)她还说拿货价格是5000元,这发现了她从中吃回扣的事情! 这些玉首饰不是老板娘拿自己的钱进的货,是从其它店铺拿来试戴的(她本人没有花一分钱)如果有人选中了也是马上把钱拿给她转交给玉首饰的店家的,没有让她垫付一分钱)大家都理解为老板娘心好,认为老板娘亲自出马价格肯定比市场价优惠些。 这个老板娘用这种手段,一年的时间先后帮整个公司的同事购买了一百多万元的首饰,请问是否构成诈骗罪?

刑事案件
2013-02-05 22:41: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